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关于印发<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徐教规〔2020〕1 号)要求,根据《泉山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0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施教区范围:
杏山花园小区、王窑村、万悦城小区、太阳花园别墅、南岸别墅、南湖花园、海玥南山、天齐花园。
二、招生时间:
7月16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 4:30),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地点: 则散
学校警务室
四、招生办法:
(一)线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7月17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徐州市泉山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线下审核
报名时由一名家长携适龄儿童及所有证明材料来校进行审核登记。
(三)具体要求
1、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泉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2、报名要求:
(1)、泉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统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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